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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区检察院党组专题学习“七一”讲话精神
时间:2021-08-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12日上午,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就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专题学习。党组书记、检察长周立杰主持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进行深入交流研讨。

 

  周立杰检察长在发言时强调:一是以“七一”讲话精神为统领,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强调、重视和运用理论武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和西方检察制度的重要区别之一。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检察制度,在全世界是独一无二的,是中国检察制度最大的特色和显著的优势。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是极具思想性和理论性的纲领性文献,不仅是一篇重要讲话,更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集中体现和高度概括,亦是最鲜明、最精炼、最深刻的教材范本。我们对于理论武装的重视程度,要更加主动,更加积极,要有正确的认识和端正的态度,社会主义的检察制度永远也不要忘记这一条。检察机关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不但要精于法律,而且要精于政治理论、精于理论武装,既是我们的特色,也是我们的本分。 

  二是以“七一”讲话精神为遵循,持续强化党性锻炼。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对我们党的百年奋斗历史进行了回顾,回答了我们党为什么能够成功,怎样才能继续成功的问题。透过讲话精神,我们看到了共产党人的根和魂,给我们最大的震撼和最深刻的洗礼。映照现实,远观未来,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在世界史和人类史上是鲜见的,如果没有坚定的信念、没有钢铁的意志、没有牺牲的精神,这是根本不可能达到的,这些就是党性,就是我们要汲取的营养和力量之所在。我们要以讲话精神作为根本遵循,增强党性锻炼,去学习、对比、反思,作为新时代的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检察干警应该有什么样的品格、什么样的追求、什么样的作风、什么样的形象。尤其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党性锻炼。这是一个永恒的课题,也是我们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最好体现。 

  三是以“七一”讲话精神为指引,持续强化法律监督。法律监督是我们的本职。在建党百年、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专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是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充分彰显了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这是一个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特别是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更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人民检察制度中的具体化。我们作为一名检察人,对在依法治国中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地位、作用和任务,要有更高的站位和更深的认识。检察机关不但是学的机关,更是干的机关。曹妃甸是全市的前沿、“一港双城”的主战场,各部门要不等不靠,梳理任务,探索创新,结合自身检察职能抓好具体贯彻落实。 

  四是以“七一”讲话精神为动力,持续强化创新争优。学习的最终目的就是实践,最终的检验也是实践。我们要把学习成果转化到我们的具体工作之中,转化为我们案件办理的质效、转化为法律监督的成果、转化为创新争优的动力。法律监督的过程也有创新争优的过程,必须狠抓各项基础性业务数据,固强补弱,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要举一反三,对标对表,自我加压,人人创新争优,以本职本岗本人的创新争优为全院整体的创新争优作贡献,体现出个人在全院工作中的价值和对全院工作的贡献率,真正以实际行动去落实讲话精神,以实际行动忠于职守,用法律监督的实实在在成效,向党和人民交出合格答卷。 

  与会同志一致表示,一定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七一”讲话精神,吃透原文,领会精髓,把握要义,指导实践,并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部署要求,创造性开展各项检察工作,为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和推动曹妃甸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检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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