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四个一推进案件信息公开
为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促进阳光检务,今年以来,我院注重制度建设,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完善了一个《实施细则》,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化。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根据高检院相关文件及省市院要求,该院不断充实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范围、职责、流程、方法,重点对技术处理规则进行修改完善,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规范性标准。
二是开展了一次业务培训,突出信息公开技能性。公开案件信息是一项业务技能,每名干警都应熟练掌握。针对部分办案干警操作技巧不强、公开信息不规范问题,我院案管办安排专人对相关业务部门干警开展了一次业务培训,详细讲解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网上操作流程,并对重点人员进行一对一的指导。通过培训,办案干警信息公开业务技能逐步提高。
三是进行了一次集中督导,促进信息公开主动性。针对春节前夕办案任务重、个别干警公开信息不及时问题,我院周春林检察长专门听取案管办关于全院案件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并提出明确要求。我院案管办对需要公开的案件名称及法律文书进行详细统计,以督办函形式限期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将案件信息公开。我院自2月以来,公开法律文书70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条,发布程序性信息166条,集中督导取得良好效果。
四是建立了一个工作制度,保持信息公开常态化。今年以来,我院将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实行一月双通报制度,即,每月由案管办将公开情况统计汇总后,在《案件管理工作情况》上进行总体通报,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上进行详细通报。同时,坚持把案件信息公开数量、质量作为指标进行业绩晾晒,以此促进办案干警的责任感和积极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