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曹妃甸院民行处紧密结合当前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准确把握职能定位,把保障民生、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民行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履行民行检察监督职能,努力提升民行检察工作水平。
一是调整工作思路,进行全面监督,做好民事诉讼“监督员”。适时调整工作重心,将以往注重对裁判结果监督的单一模式,转变为对诉讼过程、裁判结果和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的全面监督模式。
二是强化息诉工作,讲究息诉策略,做好和解息诉“减压员”。坚持“和解优先”办案原则,自觉将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民行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在狠抓办案质量的同时,深入推进检调对接、释法说理等工作,强化案件风险评估,避免因办案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工作实效,做好行政执法“督导员”。要注重监督渠道和领域的拓展,督促相关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针对食品卫生、环境污染等群众关注度高、社会矛盾多发领域,积极帮助相关部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四是开展三进一访”活动,延伸检察触角,做好法律“援助员”。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和走访当事人,发放民行检察宣传册,举办民行检察讲座,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义务提供法律帮助,不断加深人民群众对民行检察工作的认识,扩大民行检察工作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