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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区院“四项举措”积极推进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工作
时间:2017-06-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涉案财物管理是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办案流程中的关键环节,自省院下发《河北省检察机关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以来,曹妃甸区院高度重视,从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目标责任、强化设施建设等方面入手,采取四项举措,层层递进,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抓机制,做到规范有效

  根据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该院制订了《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出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对该项工作的目标任务、阶段要求、责任划分做出具体说明,使案管部门、监察部门、计财部门与相关业务部门在此项工作中的职责更加明确、统一,从制度上保障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抓组织,做到领导有力

  《河北省检察机关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后,曹妃甸区院及时召开党组会议,指出要严格落实省、市院涉案财物核查工作要求,抓紧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工作,认真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会议决定成立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工作会议,布置好各部门涉案财物专项检查的具体任务,要求务必按照规定时间,保质保量的完成专项检查工作。

  三、抓落实,做到监管有为

  为确保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工作落实到位,该院案管办、监察处组成核查组,定期对各部门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切实保障工作进度,保证专项检查工作质量,在此基础上迎接省院、市院的实地检查。

  四、抓设施,做到保管有序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圆满完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工作任务,该院对涉案财物保管室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设置了涉案财物管理目标责任制、涉案财物办理工作流程图等,确保涉案财物管理职责更加明确、基础设施更加完备,为涉案财物的有序管理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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