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生态文明建设中,集中精力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2018年上半年共批准逮捕破坏生态资源、污染环境犯罪2件16人,审查起诉2件33人,立案监督1件3人,纠正违法2次,发检察建议2份。
一、案件沟通经常化。按照月联席、周碰头的办法,与公安环安大队、环保执法大队共同分析研判重点工作,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积极为公安办案人员提供案件定性、侦查取证及适用法律的咨询,保证了检察与侦查的良性互动,案件资源共享。
二、线索收集多元化。通过听民声民怨、看微信网吧、筛控告材料、查处罚卷宗,多渠道竖起“顺风耳”、擦亮“千里眼”。做到了对生态环境污染案件闻风而动,取证主动。
三、案件办理精品化。教育引导办案干警公正司法、规范司法、严把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三个关口,利剑斩污,从快处理,充分借鉴利用侦监和公诉办案模板,确保了每一个案件都经得住检验,每一个卷宗都办成精品卷宗。
四、教育引导前置化。提出了生态修复+教育引导的司法理念,抓住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罚的心理,提前告知,修复从轻,在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办案实践中,既打击了污染环境犯罪,又修复了污染区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