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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三强化”全面提升未检工作水平
时间:2018-06-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我注重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开展,坚持强化未成年人诉讼监督,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多次派未检部门干警参加市、省、全国专门未检培训,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水平,取得显著成效。未检部门集体和个人多次受到上级表彰,其中一人获得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

一、强化未成年人诉讼监督,确保程序公正。

    一是强化证据审查。严格审查证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对瑕疵证据要求予以补正,对非法证据严格予以排除。二是加强程序监督。依法监督侦查、审判和刑事执行等程序的合法性三是注重特殊制度监督。严格监督社会调查、法律援助、犯罪记录封存等未成年人特殊制度是否有效落实。该院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部分未成年人案件存在法律援助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受到了良好效果。

二、强化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护,彰显司法关怀。一是保障诉讼权益。及时告知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及诉求表达途径,并根据个案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醒、解释有关被害人重大利益的诉讼权利。同时,做好未成年被害人隐私保护工作,涉及被害人隐私的内卷材料、工作台账不得随意翻阅,对外文书不得披露被害人身份信息及可能推断出其身份的其他资料。

二是主动实施救助。坚持物质救助与心理救助相结合,简化工作流程,及时进行救助。同时对有严重心理创伤的被害人,还注重跟踪回访,给与特别关注。如针对一起强奸案的被害人自暴自弃、厌学逃课的情况,坚持开展跟踪心理疏导,最终被害人成功重返校园、正常上学。三是强化安全预防通过开展安全讲座、播放教育影片等方式增强潜在未成年被害人防范意识与自护能力,提高家长监护意识和学校安全意识。

三、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减少违法犯罪。一是强化帮教矫治,防止再次犯罪。坚持诉前教育和诉后帮教相结合,在起诉前根据案件不同特点对未成年人采取针对措施进行教育矫治;起诉后坚持到看守所等场所进行回访,与未成年人促膝谈心,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二是强化综合治理,减少违法犯罪诱因。切实发挥检察建议作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预防建议,减少违法犯罪诱因。三是强化法制宣传,提高法律意识。首先是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播放电影等途径,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警示学生远离犯罪。其次是启动家庭预防行动,定期走进社区专门为家长们上法制课,讲解家长在保护、教育子女方面的责任与义务,提出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对策建议,获得家长们的一致欢迎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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