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刑事申诉工作在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曹妃甸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提出的"一体四翼"工作格局,通过“四点”发力 ,推动刑事申诉检察监督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规范起点。刑事申诉的起点是受理申诉并落实承办人.针对控申部门整体工作量大、事情多、人员少的情况,为了提高申诉人的满意度,确保办理申诉案件的质量和效率,防止出现推诿和扯皮等不良情况的发生,该院通过出台《刑事申诉工作标准手册》,从源头上对刑事申诉案件的受理、承办人的确定以及办理程序予以细致规范。
二是突出重点。司法办案是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的核心,刑事申诉检察监督属性只有通过办案才能充分展现出来。该院把办好刑事申诉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防止冤假错案的最后一道屏障作用,用心、用力在审查申诉理由、核实关键证据、依法定性和处理上下功夫,确保办案准确,先后成功办理多起刑事申诉案件。
三是解决焦点。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公正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是职责所在,义不容辞。但在个别案件中,由于申诉人的理解偏差,出现其对检察机关的处理结果不服的焦点问题。目前,该院正探索让律师参与代理刑事申诉案件的做法,邀请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律师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评议检察机关做出的决定,以此增加处理的公正性和说服性。
四是点亮终点。每起案件的处理结果是否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使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为此,该院在做到百分之百立案复查的同时,坚持用心做好接待,努力实现“办理一件,息诉一件”。同时,对申诉人做好以案讲法、释法说理工作,使其打开心结,理顺好情绪,抚平心灵创伤,感受到司法公平、公平和检察机关的温暖,促使社会更加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