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并采取多项措施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一是主动摸排线索,坚持快捕快诉。多形式、多渠道搜集相关案件线索,主动发现、挖掘相关线索,做到主动监督、敢于监督;坚持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在确保案件质量基础上,快捕快诉,绝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
二是聚焦监督职能,确保办案质效。聚焦监督主责主业,突出纠正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各个重点环节存在的问题,增强检察监督实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是注重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进一步完善联动配合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与纪检监察机关相衔接的快速移送、反馈机制,与公安机关联合挂牌督办机制以及检察机关内部协作配合机制等四种联动配合机制,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