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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例涉恶案件一审公开宣判
时间:2018-09-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由我院提起公诉的尚某某等5名被告人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判决认定5名被告人构成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25个月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涉恶案件,也是首例作出一审判决的案件。
   
案件受理后,我院高度重视,公诉部门多次召开检察官联席会研究案情和法律适用,在形成涉恶犯罪初步意见后,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启动公、检、法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一体化办案机制,召开联席会议与侦查人员进行沟通,统一认识,引导侦查人员围绕行为特征、组织结构等方面补充完善证据;在提起公诉前,积极与法院就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沟通、研讨,为准确、有力打击恶势力犯罪打下基础。
   
庭审中,公诉人从犯罪构成、行为特征、组织结构、危害后果等方面进行了指控,控辩双方围绕本案的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了多轮辩论,曹妃甸区委政法委领导、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群众受邀旁听了庭审。最终,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休庭后经过合议,认定该案为恶势力犯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5名犯罪嫌疑人均认罪,表示不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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