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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检察院: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开出“人民监督员之花”
时间:2024-04-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面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发展,依法履行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提升检察监督能力和工作水平,全力推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提质增效。近日,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一起走进辖区柳赞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活动。

按照活动安排,检察人员、司法工作人员和受邀人民监督员首先对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进行了法治教育培训,以进一步树牢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预防和减少犯罪,促使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提升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质效。

教育培训结束后,检察人员和受邀人民监督员共同听取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交付执行、日常活动监管、帮扶教育等情况的介绍,审查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公益活动、请销假记录等相关材料,确认法律文书是否齐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存在脱管、漏管现象,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

检察人员随机抽取2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现场谈话,对其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工作状况等作进一步了解。受邀人民监督员主动询问社区矫正对象是否存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并与检察干警一同宣讲法律法规,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矫正。

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确保检察权不被滥用的行之有效的方法。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是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履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办案理念的生动实践,有利于提升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下一步,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还将继续深入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让人民监督员参与到各项检察办案活动中来,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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